獰貓
在大自然裡,野生動物的繁衍進化法則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然而人類飼養貓貓狗狗,會依照自己和寵物的意願選擇絕育還是生產。
一、自然法則
獵豹追逐羚羊,鷹隼捕食田鼠,都是體現這種法則的生動場面。即使是同類之間,競爭也是激烈的。羸弱的幼獅有被異族的成年獅子襲擊咬死的危險,這種襲擊的目的就是讓異族盡量弱小,使本族盡量壯大。連和黑猩猩生活了40年的珍妮。古道爾也不曾想到,同族的兩隻母猩猩可以合力殺死一隻不是自己親生的小猩猩,它們的目的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正常成長。
幼齡角馬和患病角馬同樣是食肉動物的攻擊目標,但角馬群只會保護前者而放棄後者,甚至會主動將病角馬驅逐出角馬群,它們的目的就是保住後代同時減少被攻擊的可能。一對螞蚱在交尾後,雄螞蚱會任由雌螞蚱將自己吃掉,它們的目的就是增加雌螞蚱的妊娠營養,確保後代得以繁衍。這就是真實的動物世界。詩人可以用殘酷,血腥,母愛,道德淪喪來述說上述的場面,但動物學家從不這樣認為。
說起來動物真是簡單直率,生存、競爭始終貫穿在覓食,求偶,交配和撫育後代的過程中,大自然造就了它們一門心思希望自己更強大並得到繁殖後代的機會,這已經成為了一種本能,但是這些注定要通過「慘烈」的競爭才能得到。於是,強者勝出,弱者淘汰;於是,強者總能生存並獲得繁殖的機會,弱者總是被壓抑甚至滅亡,很難得以繁殖後代;於是,強者的基因不斷被強化,物種得以優化。
二、人類馴化
再說說伴侶動物(這裡僅限貓狗)。這類動物也是由野生動物演化而來的,它們在已經沒有激烈競爭的環境裡仍然保留著很多野生祖先的習性,比如公狗公貓尿尿圈地,比如兩隻公狗會為一隻母狗打架,但是,它們畢竟不是野生動物了,它們已經深深地融入了人類社會,它們已經無法離開人類單獨生存(作為特例的澳洲野狗,這裡暫且不說)。並且,在人與伴侶動物的互動關係中,人始終處於主導和支配的地位,伴侶動物則是反之。這是歷史存在的事實,也是自然的法則,在這個過程中,人的行為無所謂對與錯。我們不能割裂歷史的,不能忽略自然法則的看待已經存在的事實。有證據表明,早在1萬4千年前,狗就已經出現在人類社會裡,我們根本沒有權利責備遠古的祖先為什麼非要把野生的犬科動物變成狗,也沒有痛斥他們為什麼非要對狗實施支配的權利。我們能做的就是如何切切實實地提高伴侶動物的福利,那麼,只有情感就遠遠不夠了,以人的感受理解動物也是錯誤的。我提倡的是以情感為基礎,以科學和理智為方法。